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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板市场尚难言乐观

日期:2015.03.17 作者: 来源:中国城乡金融报

  “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对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市场)给予了明确定位:四板市场应定位在服务本地小微企业,不宜扩大范围,让外省企业来挂牌;不能停留于办交易所的思维,扩大交易规模、频率,这脱离了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功能定位,对扶持小微企业也起不到应有作用。

  比起之前业内人士的说法,此定位有了进一步的细化,并指出其应该体现在四个方面,但知易行难,四板市场起码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小微企业一直受“融资”困扰,直接进行股权融资困难较大,很多小微企业不愿出让股权,因此监管层鼓励从债性融资起步,逐步发展股权融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四板的小微企业债性融资不见得比股权融资要容易,其本身可以拿出来作为债权融资的质、抵押物缺乏,换句话说,如果可以进行债权融资,其未必会上四板。因而,由区域性市场、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联合给挂牌企业授信融资,或允许小微企业发行私募债券这两条路径也许更加现实。尤其是后者与贷款相比具备审核周期短、募集资金使用灵活、综合成本低等特点。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外的OTC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中私募债券业务占重要份额,也是不少机构投资者喜欢的产品。近两年在各地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的私募债数量虽有所起色,但部分地域尚未实现零的突破。

  其次是监管层虽一再鼓励证券公司在区域性市场深耕细作,大型券商“下基层”,提供个性化服务。但从身边感受与实例来看,愿意深耕四板的券商不多,大型券商更是鲜见。主要原因还是付出与效益不对等。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内部又分Q、E两个层次不同的板块)为例,辅导一家小微企业上其Q板,总收费十余万左右,券商不会有动力;辅导上其E板,百余万收费基本与新三板持平,企业又会失去动机,不如直接选择上新三板。要知道,当初新三板在没能带来如今火爆的效益之前,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落寞期:“当时公司派去做新三板业务的,都是业务能力最差的。”一位大型券商工作的朋友如是说。因而,监管层除了发展综合性券商外,还计划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专门为区域性市场提供服务的小型、微型的证券公司,鼓励券商走专业化、差异化的路径。

  最后,让小微企业与愿意投资布局四板的资金取得共赢才是四板的终极生存理由。可正如肖钢所说,部分区域交易所失之浮躁,在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等职能上着墨不多,心中还是默念一个“炒”字,用办交易所的思维,靠扩大交易规模、频率来创效益,赢得短期知名度。殊不知欲速则不达,四板作为沪深交易所和“新三板”的“预科学校”,小微企业在大明湖畔的培育期未满,成为“太子”的可能性也就少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