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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资本市场发展意见

日期:2015.04.20 作者:杨军雄 来源: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军雄)记者从省金融办获悉,日前,我省发布《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力实体经济借力资本市场实现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意见》涉及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工作保障三方面,共15条。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形成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力争直接融资比重达3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超过1万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及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此外,《意见》还要求推动全省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在产业整合、引领和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增强作用,培育一批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发展与我省资本市场规模、地位相匹配的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大幅拓宽城乡居民的投资理财渠道,财产性收入比重大幅提升。 

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将把企业股改规范作为夯实微观经济基础、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工作。在原有上市鼓励政策基础上,各级政府还将加大对股改的扶持力度,甚至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减轻企业改制规范的成本负担。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可采取“一企一策”予以解决。 

我省将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市县政府将结合区域经济转型和产业布局需要,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切实增强培育针对性、有效性,加快上柜、上市步伐。同时,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产业带动力强、有利于加快区域转型升级的企业到交易所、“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上市。 

我省还将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的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融资结构;积极试点优先股融资方式,推动企业资产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规范发展依托互联网的直接融资方式。 

《意见》还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并购重组。鼓励企业开展以整合资源,获取技术、人才、品牌、渠道为主要目的的并购重组,加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上市进程,依托资本市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证券化率。通过资产注入、置换等方式,引导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的上市公司进行主动重组,改善上市公司存量结构。鼓励民营龙头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发挥其资金、产业及管理的核心优势,积极鼓励省外浙商资本参与。对有利于区域产业整合提升的重点并购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生产要素及政策支持。